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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0-19 作者: 點擊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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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卓尼縣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6年度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說明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關心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按規(guī)定組織離退休人員進行政治學習、過組織生活,閱讀文件和參加有關會議,并作好具體服務工作。為離退休人員訂閱學習資料。 二、部門決算構成情況 2016年度部門決算單位為卓尼縣老干局一級預算單位。年末實有在職人員10人,退休人員8人;行政編制4人,事業(yè)編制7人;全額財政撥款。 三、2016年度部門決算收支決算情況 (一)收入總計372.05萬元。包括: 財政撥款收入372.05萬元,占總收入的100%,較2015年384.12萬元減少12.07萬元,減少3.14%, 年初結轉和結余53.59萬元,占總收入的14.4%。 (二)支出總計391.24萬元。包括: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70.99萬元,占總支出的94.82%。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25萬元,占總支出的5.17%。 年末結轉和結余34.4萬元,當年形成結余的原因是:一是2016年年底撥入離退干部健康獎勵2.8萬元,因為按照慣例和有利時機要等到2017年1月開始走訪慰問離退休老干部時,發(fā)放健康獎勵金,所以2.8萬元未從當年銀行存款中提出;二是特需費、公務費結余7.82萬元;三是2014、2015年未發(fā)放完的離休干部健康獎勵3萬元;四是2014、2015年未發(fā)放完的慰問金5.2萬元,因為2016年未撥入慰問金,所以在2017年1月走訪慰問時使用;五是離休老干部醫(yī)藥費15.58萬元,因為外省個別離休老干部住院手續(xù)不齊全,正在補辦當中,所以結余到2017年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72.04萬元,占本年支出總計的100%,較2015年384.12萬元減少12.08萬元,減少3.14%。其中:基本支出372.04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00X%。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70.9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4.82%,較2015年348.84萬元增加22.15萬元,增長6.3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2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5.17%,較2015年8.49萬元增加11.76萬元,增長138.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91.2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383.64萬元,公用經費支出7.59萬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0.03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65萬元,比預算增加1.6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47萬元,比預算增加1.47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18萬元,比預算增加0.15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0.18萬元。2016年度接待省、州老干局來我縣調研共1批次,20人。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59萬元,較上年增加1.68萬元,增加28.46%。其主要原因是業(yè)務工作增加,購置了辦公用品。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為2.27萬元,采購計劃金額為2.27萬元,節(jié)約率為0%。其中貨物采購計劃金額為2.27萬元,實際采購金額為2.27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單位國有資產總值為57.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34.40萬元,固定資產為22.80萬元。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全部車輛價值為7.57萬元;其他固定資產49.63萬元。 九、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 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直屬上級部門撥付資金。 (三)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zhí)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yè)收入、經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五)行政單位離退休:指所屬行政單位實行歸口管理的離退休經費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按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七)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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