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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3-11 作者:卓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點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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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據 《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fā)〔2023〕18號)精神和《甘肅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及州縣相關要求。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發(fā)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要求,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chuàng)新、依法實施,周密組織部署,確保普查結果全面客觀反映我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基本狀況。 三、主要任務 主要內容為:普查范圍、普查內容、普查任務、普查方式等四個方面。 四、組織實施 (一)第一階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二)第二階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三)第三階段(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 五、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為: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做好經費保障;三是強化質量管理;四是嚴查違法違紀;五是積極宣傳引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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